关于做好2020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020-11-08 12:53:07  马璐莹 

各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信院字〔2019〕18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以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组长:余本海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井强山 牛继强 尹全海 付永昌 刘守义 江玉安 祁传达 李文发 李保红 李 辉 杨云善

余道明 邹东升 沈文慧 陈明友 宋新强 武治国 岳宗德 赵万鹏 胡余旺 袁红雨 高洪波

涂友超 盛正国 彭荣胜 焦素娥 蔡满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赵万鹏兼任办公室主任。

2.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转出、转入学生的审核、考查等工作。

二、申请转专业和不得转专业的情形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经学校认定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并开具医疗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确有某种特殊困难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认定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4.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在高考招生时的艺体类与普通类之间跨类别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4.由招生时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的(高考成绩高于拟转入专业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除外);

5.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6.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两年的;

7.按照有关规定应予退学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2020年11月30日前,有转专业意愿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2020级本专科学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经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初审、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教务处教务科审核备案。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另对转专业有特殊要求的,请务必于11月24日前将纸质版报告(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行政楼221房间。

地 点: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电 话:0376-6391929

联系人:刘老师

具有《信阳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第二条相关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者不予受理。

(二)组织考试

2020年12月19日,教务处审核汇总申请转专业名单后,统一组织考试。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英语,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数学。考试时间为12月1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社科楼(具体考场安排现场查看)。

(三)公示

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四)学籍异动

2021年2月,审批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到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规范。

2.各单位要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有关政策法规,严禁在招录环节违规变更录取专业,严禁在新生报到环节更改录取专业。

3.本科学生转专业仅在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进行一次。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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