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0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2019-11-30 09:17:16  张怡 

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19]28号)、《信阳市医疗保障局、信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信医保[2019]25号)和《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浉河区2019年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浉政办[2019]6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大学生参保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我校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二、缴费标准

250元/生·年;待遇享受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流程及时间要求

1.填报缴费登记表,确认参保信息

以学院为单位下载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附件1),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版2份由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学院公章。

2.以学院为单位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或者银行柜台缴费至浉河区税务局

开户行: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待报解财政款项国家税务总局信阳市浉河区税务局

账号:56124001200000189

离我校最近农村信用合作社营业部地点:学校南门对面。

3.以学院为单位将已签字盖章的2份《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连同纸质版银行转账记录或者银行开具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交至学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日,《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xysfxyyy@sina.com

4.以学院为单位领取浉河区地税局开具的缴费发票,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1.办公地点:校医院行政办公区2楼

2.联系方式:曹医生,18790109577;代医生,15137686980;xysfxyyy@sina.com

五、有关说明

1.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信息确认,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参加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保险的意识,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的原则积极引导学生自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力争做到不漏保。

在学校参保缴费的同学无需在户籍所在地重复参保;确已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同学无需在学校参保,请在学校参保前同家里沟通确认,以免重复参保。

放弃参保的学生须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自愿放弃参加信阳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声明》(附件2),由学院具体负责人留存一年备查。

2.各学院指派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负责本学院医保工作,仔细审核参保学生资料,确保信息正确无误,其中姓名、身份证号、学号任何一个有误将导致无法享受相关待遇。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以免延误全校大学生医保工作进度。

3.大学生医保相关政策可关注微信公众号“信阳师范学院医院”和“豫保通”查阅。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

2.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自愿放弃参加信阳市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声明

学生处

校医院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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