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7-10-12 20:01:22  manager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挖据、宣传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子,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学工部决定开展首届“最美大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在校大学生。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1名“最美大学生”。

三、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度,热受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品德高尚,身心使康、学习、生活习惯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师生中口碑好、声誉高,在学校或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勇于探索,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切实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按推荐、评选、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1.推荐。10月13日一23日,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

2.评选。10月24日一27日,学工部负责牵头召开评审会,评选出首届“最美大学生”。候选人资料在景明网进行公示。

3.表彰。11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表彰、设置一等奖2人、二等奖3人、三等奖5人。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评法工作,切实将师生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大、事迹典型感人的优秀大学生推荐出来,真正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2.参评学生要认真填写《首届“最美大学生”评选活动推荐表》(详见附件)、并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申报材料,参评人员责要提供6-8分钟的个人事迹视频资料(采用h264编码或兼容编码,mp4或avi格式,分辨率1920×1080以下)。事迹材料要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推荐表一式10份,事迹材料一式5份,彩色免冠电子照片1张(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文件大小为100-500K之间,文件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姓名”)。相关材料于10月23日前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按要求报送。

3.各学院要以本次宣传推介活动为契机,积极树典型、立榜样,大力宣传和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引导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积极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材料报送:信阳师范学院逸夫楼A座417办公室

联系人:梁海巍

电话:0376-6391850

邮箱:529783949@qq.com

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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