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电治抛物”,过火了吗?

2019-11-04 11:50:33  manager 

由于被监控视频拍到玻璃瓶从自家窗户高空坠落,家住河南焦作的陈先生被物业断电一个月。据悉,物业做出此惩罚的依据是三年前多数业主自愿签署的一份“业主公约”。陈先生虽称自己当时醉酒并不清楚瓶子是自己有意扔下去的还是无意碰倒坠落,但还是乖乖接受了处罚。

事发后,人们对物业的做法褒贬不一。有人称物业的惩治行为是治疗“高空抛物顽疾”的有力措施,但也有人认为,在没有造成任何人身伤害的情况下,采取断电一个月的处罚未免太过火。

近年来因高空坠物导致的悲剧频出,“高空抛物”已成为很多人心中的隐忧。2015年,一位出生40多天的女婴被从天而降的小水泥块砸成重伤,而事发后因真凶难寻,所在单元楼的128家住户被告,不得不共同承担责任。就在今年夏天,南京一个十岁的小姑娘因楼上八岁小男孩高空扔的垃圾而倒在血泊中。面对如此多的惨痛教训,杭州某小区甚至将47个高清摄像头朝天对准窗户和阳台,实施监控拍摄,然而效果并不明显。西安某小区的妈妈们为给孩子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成立了“妈妈防空队”。每发现一起高空抛物,她们都坚持报警,并跟随警察、物业挨户排查。这耗费了她们大量的私人时间和精力,但却收效甚微,更是被不少业主称为“事儿妈”。由此观之,温和的监督与规劝并没有还我们一片安全的蓝天。

而“头顶的安全”又的确是重中之重,如何管理并遏制高空抛物的陋习,已然是让有关部门头疼的难题。反观陈先生所在小区物业的做法,虽然给陈先生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但想必此后整个小区的住户都会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陈先生虽在此事件中看似“吃了哑巴亏”,实则应当庆幸。与可能产生的坠物伤人的结果相比,断电一月的惩罚并不算重。

物业公司虽在干涉业主用电方面存在法律争议,但出发点却可以理解。惩罚的手段可以商榷,但通过业主规约治理高空抛物的方法并不过火。

(供稿人/易孟娆 编辑/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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