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死放在人生的最后,也是人生不可绕开的一个永恒话题。死是身体的寂灭,原本该是悲伤的,朱湘笔下却有种菩提树下佛陀的安详淡然。
长期寄人篱下和被异视,给朱湘带来了极其沉闷的心理重负,自卑中生出仇视,又表现为极端的自尊。这种情形下,几个兄弟姐妹也不喜欢朱湘,始终将其看作外人。
后来,朱湘性格越发孤傲乖僻,简直到了疯狂的地步,他说胡适的《尝试集》“内容粗浅,艺术幼稚”。《采莲曲》没有被徐志摩发《诗镌》头条,于是骂徐志摩是一个“瓷人”,“瞧他那一张尖嘴,就不像写诗的人”,又评价徐志摩“爱情诗本色当行。哲理诗是枯瘠的荒径,此巷不通。散文诗是逼窄的小巷,路径很短。土白话是末节的街道岔入陌生的胡同。总之,徐君没汪静之的灵感,郭沫若的奔放,闻一多的幽微……只有选用徐君的朋友批评他的话——浮浅”。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又忘了也曾骂过郭沫若的诗“粗”,“一本诗集只四行可读”。
对同行的批评,终于转化为对现实不满,敌视那个时代,敌视周围的一切人、事、物。朱湘频频写诗,写诗评,棒杀别人的同时,也捧杀了自己。他这么做,不能仅仅归咎于简单的自恋,更多的还是与时代格格不入。就像一个孩子,讨不到老师喜欢,故意在课堂上捣蛋,希望得到关注。得不到时代承认,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朱湘只好用扭曲、压抑的方式发泄,伤害别人的同时,也是自戕。
朱湘太爱诗歌了,这是一个为诗歌而生的人。
在清华念书,毕业前夕,却被校方开除了。因为朱湘钟情于文学,对所有的必修课都不感兴趣,甚至连点名也缺席,终致因点名经常不到累计满三次被开除学籍。后来孙大雨、饶孟侃、杨世恩等人交涉,终使校方让步,只要朱湘认错,便可收回成命。然而朱湘一意为之,坚持无错可认,宁可离开清华,也不低头俯就。朱湘说“清华则生活是非人的……清华只是钻分数”,“至于清华中最高尚的生活,却逃不出一个假,矫揉”。
三年后,也就是一九二六年,朱湘由朋友力保再回清华,自办了个《新文》月刊,专发新诗,自诩五年内使其遍及全国。事与愿违,总发行才二十份。
一九二七年,朱湘赴美,在劳伦斯大学留学,外教读的一篇文章,有把中国人比作猴子的句子,朱湘便愤然转入芝加哥大学。一九二九年,朱湘又因教授怀疑借书未还,加之一美女不愿与其同桌而再次离学。朱湘说:“博士学位任何人经过努力都可拿到,但诗非朱湘不能写。”同年九月,朱湘回国,任安徽大学英文系主任,月薪三百元,朱湘却又因校方把英文文学系改为英文学系又一次愤然离去。并且大骂:教师出卖智力,小工出卖力气,妓女出卖肉体,其实都是一回事:出卖自己!
朱湘的确是狂妄的,但他狂妄得严肃而认真,这种个性,注定了被时代不容。这便是朱湘的命运。
朱湘曾经慨叹过人生有三件大事:朋友、性、文章。但由于性格原因,友情和爱情成了镜中之花,“穷”得只剩下诗了。朱湘的生活里除了诗,了无其他,甚至没了自己。当时就有人说朱湘“他很需要朋友,又爱得罪朋友”。
一个人为世不容,为时代不容,除了死,似乎别无选择。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五日,上海至南京的客轮上,朱湘纵身一跃,冬天的江水很冷,但他不能回头了。一语成谶,这个“每天二十四小时写诗的人”终“与落花一同漂去,无人知道的地方”。
据说朱湘最后时刻,一边饮酒,一边吟诗。随身携带的两本书,一本是海涅的,另一本是自己的。那张三等舱的船票,是亲戚接济的;那瓶酒,则是用妻子的工钱所买。对朱湘而言,生为诗人,幸耶不幸?